何姓婦人的丈夫三年前向黃姓地下錢莊業者借貸五萬元周轉,黃開出每十天還利息五千元的條件,等於年息高達三百六十分;丈夫無力償還,何婦只好不斷借錢還利息,三年下來償還利息已逾百萬。何婦受不了報警,警方昨天持搜索票查獲黃男的地下錢莊,警詢後依重利罪將他函送法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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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蘭花園區協會業者對貸款年利率驟然提高相當不滿,立委陳亭妃認為,農委會農金局有違信賴保護原則,將據理力爭,同時強調若有機會入主市政,園區將設單一窗口,並爭取與台中市共同舉辦2020年世界蘭展。

後壁區蘭花生技園區近年來頻生風波,業者今年9月間成立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進駐業者發展協會(簡稱園區協會),提出4大訴求,包括貸款年利率補助政策不公平、園區租金公平性的建議、取消溫室房屋稅、租金專款專用於園區環境改善。

對於貸款年利率補助政策在未充分周知情況下,從1.29%升至1.68%,園區協會秘書長李蒼裕反映業者不滿,11日於園區召集業者與立委陳亭妃座談。

李蒼裕等業者指出,近年不斷反應不合理情況,但市府相關單位正眼不瞧,有如狗吠火車,問題永遠擱著,不如讓園區回歸中央管理,尋求解套。陳亭妃表示,依現況中央不可能接手,問題還是回歸市府與園區,未來怎麼走下去,希望雙方能有進一步良性互動。

陳亭妃認為,業者訴求中有關農金局於今年6月起,將園區業者借款1500萬元以上的農業貸款補貼調降,使得貸款利率陡升為1.68%,農政官員逕指園區內申貸金額逾1500萬元為農企業與一般農民不同,而加以調整,不過調整之前均未與業者討論溝通,似有違信賴保護原則,允向農金局反映溝通業者的心聲。

陳亭妃保證未來若獲得黨內市長提名,一定快馬加鞭與台中市長林佳龍洽談2020年世界蘭展,爭取由台中市與台南市共同舉辦,相信一加一鐵定大於二,勢必增加世界蘭展的可看性,更能吸引國外買家,為蘭農提升產值。

台北市溫州街俞大維故居是否該列為「紀念建築」保存,最近再度引發台北市柯市府與綠營互槓,由於去年《文資法》修法,增加「紀念建築」類別並可溯及過往,讓不少都更案都面臨重新檢討,得標建商也揚言聲請國賠,台北市文化局日前呼籲中央主動協助,「不能中央訂法,還要地方政府挨告、埋單」,文化部今天傍晚發布一篇標題為「請台北市政府善用文化部提供的政策工具與資源」的新聞稿,強調《文資法》修法,並沒有降低「紀念建築」的提報門檻,希望台北市政府善用既有政策工具,維護歷史建物。

俞大維故居保存與否,最近儼然成為柯市府與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姚文智的角力,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日前也加入請命行列,文化部今天傍晚也發布新聞稿,對於台北市府批評,俞大維故居等歷史建物指定為文資後,中央不給地方錢及人力支援,文化部強調,文化資產的修復再利用由所有或管理單位負責,文化主管機關係就文資法之落實進行監督,並提供制度性協助。文化部作為文化資產中央主管機關,今年度文資預算已較去年度成長一倍,明年前瞻計畫亦納入文資保存相關預算,擴大支持中央各機關、地方政府及私有文資保存工作。

文化部表示,以台北市為例,市區內雖有超過400處文化資產,但其中由中央或國營事業主管者,皆由中央單位而非北市府負責預算編列。文化部負責編列預算的台北市文化資產,就包括台北機廠、北門旁鐵道部、齊東街日式宿舍及空軍總部等文化資產修復再利用,預計投入超過70億之經費。

另外,文化部也說,文化部推動「再造歷史現場」計畫,目的即在於希望能協助地方政府,進行區域性文資保存,然而「再造歷史現場」計畫首輪申請,台北市政府並未提出計畫,經文化部邀請後,始提出「療、浴、北投生活環境博物園區計畫」,文化部亦已核定補助該計畫1.4億元。106年度再造歷史現場加計其他文資補助案,該部核定臺北市文資補助共約3000萬元。

對於專業人力強化部分,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主動以專案補助方式,協助各地方政府委託專業團隊成立文化資產專業服務中心,以強化文化資產維護管理、及災防工作。目前全國已有14個縣市在文化部部文資局的補助下成立服務中心,另有6個縣市可望於今年內成立。

文化部同時批評,北市府在成立文資服務中心慢半拍,去年底台北市文化局長鍾永豐拜會文化部時,文化部長鄭麗君親自提醒北市文化局盡速提出申請,文化部更已於今年4月核定相關經費補助,台北市卻預定明年才會執行,以致專業能量無法即時導入協助。

另外,文化部自99年起,即以專案補助方式,協助各地方政府在文化局下,成立具有專責組織人事的文資管理單位。惟台北市從99至101年間,針對文化局文化資產處之籌備,向中央請領補助款共計530萬元,惟卻在100年4月掛牌籌備後,至今始終未曾成立。文化部期待北市府盡速成立文資專責單位或專業服務中心,以強化文資保存之執行能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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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走訪俞大維故居 柯建銘:是該保存,不該拆的,是無價的

(中央社台北18日電)中央氣象局預報指出,今天南方雲系減弱,各地大多為多雲到晴,白天氣溫偏高,午後在山區和西半部近山區的平地可能有局部短暫雷陣雨。

氣溫方面,各地白天均為高溫炎熱,西半部地區高溫約攝氏34度至35度,大台北地區可能達35度,東半部地區高溫約32到34度左右,外出應注意防曬,多補充水分。

此外,今年第4號輕度颱風塔拉斯已在中南半島,即將減弱為熱帶性低氣壓,對台灣沒有直接影響。

空氣品質預報資訊,西半部多為普通等級,指標污染物為臭氧,其他地區為良好等級;詳查環保署網站http://goo.gl/hE5Oct。1060718

台中市逢甲商圈西安街,中午發生餐廳火警,不少民眾聽了疑似氣爆聲響後,就看到三處餐飲店和服飾店陷入一片火海中,市府消防局調派二十多部消防救災車輛、會同上百民警消投入灌救,大火燒毀三棟四樓店面、造成十四人輕重傷。

(李河錫報導)

台中市消防局表示,這起造成十多人身受輕重傷的商店火警,是十八號中午十二負債貸款信用破產怎麼辦點多,也就是正逢大批民眾湧現吃午餐的時刻,發生在鄰近逢甲大學商圈西安街一帶的小吃街,有不少民眾聽到多起疑似氣爆的聲響後,有數間相連的餐飲、服飾店已經陷入一片火海當中,濃煙隨著火舌直往天際延燒。

因正當學校暑修下課以及上班族用餐時間,不少年輕族群冒險魚貫逃離火場,市府消防局據報後則立即增調水湳、中港、黎明、西屯等多個消防分隊,出動二十多部救災、消防與救護車輛,會同近百名義警消人員廣佈水線進行灌救,並冒險進入火場內,陸續救出十四名遭到嚴重燒燙傷的男女患者。

傷者分別送往中港澄清、台中榮總、林新以及中國醫大附設醫院進行搶救,其中有多位有多達80%大面積的2、3度燒燙傷,生命相當危及,至於起火原因,有待市府消防局進一步調查釐清。

(翻攝:李河錫)

民間借貸能相信嗎?

在社會上越來越多的民間借貸的出現,同時也越來越多借貸糾紛的出現。民間借貸糾紛增加的速度驚人,也就說明當今社會上有很多的人傾向於民間借貸。那麼多人都選擇民間借貸,是不是民間借貸就很值得信任?假如是很值得信任的,怎麼又會出現那麼多的糾紛? 民間借貸的樣式很多,風險也很大,並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可以相信,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是非法經營,在不合法的民間借貸之中,的確會存在極大的風險,最可怕的就是遇到黑社會的高利貸!因此在選擇民間借貸的時候就要很小心,不要輕易相信與一般借貸相去太遠的條件,像是短期可借大額款項、刷卡換現金、票貼放款、保證借到錢、汽機車借款免留車、免擔保免抵押等等,雖然條件聽起來很誘人,但是往往也潛藏著莫大的危機!

民間借貸有什麼好處?

民間借貸相對於銀行貸款具有靈活、簡便、快速、收益率高等幾點優勢。從靈活性來看:簡單地說,民間借貸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協議借款,沒有銀行內部核准的限制,只要雙方認可,符合法律相關規定,就可以承做,但為確保放款人利益,必須有抵押、公證和擔保;簡便性:流程簡便,手續辦理簡單,需要提交的資料精簡, 不像銀行一樣需要提供許多證明;快速性:這是民間借貸最大的魅力所在!因為手續簡便,借款人通常可以很快就拿到所需款項。

民間借貸的銀行如何貸款>信用貸款比較運作流程?

民間借貸運作流程如下:對借貸人進行審核,符合借貸條件,雙方就簽訂借貸契約,在借貸契約書上規定還款的時間、利息、地點,最後就發放貸款。 民間借貸的流程比銀行借貸簡單、便利,因此很受中小企業的歡迎,但是民間借貸的利息通常會比銀行借貸的高,在借貸之前要確定借貸利率。借貸雙方之間簽訂的借貸合約是借貸雙方的證明,也是一個保證,要切記在民間借貸不要忘記簽訂借貸契約書,而且每個細節都要詳細問清楚,絕對不能馬虎!

民間借貸利息的規定?

民間借貸的利息規定法源依據如下:

民法 第 204 條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,經一年後,債務人得隨時清償還本。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。前項清償之權利,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。

第 205 條 約定利率,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,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,無請求權。

第 206 條 債權人除前條限定之利息外,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,巧取利益。

第 207 條 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。但當事人以書面約定,利息遲付逾一年後,經催告而不償還時,債權人得將遲付之利息滾入原本者,依其約定。 前項規定,如商業上另有習慣者,不適用之。

刑法 名稱:中華民國刑法 (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) 第 344 條 乘他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
裁判字號: 27年上第 520 號

要旨: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重利罪成立之要件為?乘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。在第一條件,係指明知他人出於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而利用機會故為貸與,在第二條件,係指就原本利率、時期核算及參酌當地之經濟狀況,較之一般債務之利息,顯有特殊之超額者而言。

此項犯罪,固須對於特定人為之,始能成立。至若明知社會上有因急迫而舉債濟急,及因輕率或無經驗而從事舉債之情形,預定苛刻條件,一俟他人告貸,藉以博取重利為常業者,雖非對於特定人乘機利用,不能謂非對於一般人具有犯罪之概括故意,則其犯有前項法條所載情事,即應論以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之罪。

雖然有法律可以依據,但是民間借貸的契約畢竟還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所成立,利息、期數以及還款條件都是要依照合約來計算,因此還是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就要仔細瞭解,以免後續發生問題,到時候再來處理可就得不償失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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